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关于依法取消有关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公告(2025年第1批)
各有关单位:
因澄城轶之清大药房有限公司等88家医疗器械经营企(名单见附件)不具备原经营条件且无法取得联系,无法保证产品安全、有效,及部分企业不再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业务,主动申请取消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》等原因,我局于2024年12月10日、12月13日在局政务网站公示拟取消上述经营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。现公示期届满,企业未主动与我局联系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,根据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、第二十四条,现依法取消上述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企业名单(2025年第1批)
2025依法取消备案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(2025第一批).xlsx